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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工18126299544

第三方检测机构质检报告办理流程介绍

更新时间
2024-11-05 09:00:00
价格
5元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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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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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国家计量法规定,对没有取得计量合格证书而作出检验报告的行为,将给予罚款处理。国家有关部门在确认检验机构的检验能力后,授予检验机构的验收和授权证书,并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加盖CAL章(含证书编号和发证日期)。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必须有以上两个章。对于***产品检验中心和省,直辖市的产品检验所,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对其进行国家实验室认可。其它检验机构包括生产企业的实验室,也可申请自愿认可。对认可的实验室允许其使用“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的证章(含编号和发证日期)。

以上这些,都是检验机构资质的象征。

商业企业在进货验收时,不仅要看检验报告的内容,更要看出具报告的检验机构的上述资质。其中前两个资质是必须的。证明这些资质的章都显示在检验报告的封面上,供使用检验报告的客户鉴别。打开检验报告,第一页也称首页的信息量*多,也*重要。首页面罗列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制造日期等是检验报告的基本信息,同时还必须注意下面的重要信息:检验性质——监督检验和委托检验:监督检验是国家有关部门下达的质量抽查检验,检验样品是由检验机构的人员在生产厂仓库或经销商经营点随机抽取,取样有一定的公正性,能较真实地代表产品的质量水平;企业委托检验,其样品是由企业送达。样品可以是经企业特殊加工的,也可以是经反复检验合格后才送检验检测的,当然也可以是企业质检部门代表厂方抽样后再送检验机构检测的,样品的代表性较差,也不具备公正性,故生产商在取得质检报告后也须严格依样品生产水平要求生产。


在工商日常监管检查中,对经营单位查验商品质量检验报告时应验看检验报告原件(盖有红章的检验报告)同时保留复印件,而不应仅验看报告复印件,避免所取的检验报告出现复印伪造等情况。

CMA—是检测机构计量知识分享合格的标志,具有此标志的机构为合法的检验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境内从事面向社会检测,检验产品的机构,必须由国家或省级计量知识分享管理部门会同评审机构评审合格,依法设置或依法授权后,才能从事检测、检验活动。计量知识分享考核的内容重要是人员的资格(水平)、检验设备仪器的准确、精密程度,是否有必要的工作场地和工作条件,是否有健全的工作管理规程、规章制度,是否有正确的工作依据和检验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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